县国资办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

2018-02-05 信息来源: 开化县国资办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县国资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县国资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及时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全力抓好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党建工作并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章程修订工作。为更好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工作落实到位,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章程修订工作明确分工安排,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

二是分类推进,制定章程参考模板。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等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工商备案要求,县国资办统一制定章程参考模板,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务(党组)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

三是动态跟踪,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根据规范统一、注重实际、统筹推进的原则,在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章程工作部署后,县国资办动态跟踪进展,针对章程修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点对点的业务指导。截止2017年底,我县已有54家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并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