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埠镇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7-09-13 信息来源: 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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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六城联创”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步骤安排,为确保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会全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镇动员、全民参与,城乡同创、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扎实推进各项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镇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素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助推“两美”国家公园建设。 

  二、工作目标 

  对照《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安全稳定、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建设,力争在2017年通过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建立“一门式”服务大厅;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2、建立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建立代理审批制度;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 

  4、推进政府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公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二)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1、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服务指数”、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等“三大指数”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持续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照片、心愿墙、心愿树布置等) 

  3、加强和完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名单、工作情况等台账资料) 

  (三)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1、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选民参选率≧80%; 

  2、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有会议记录、相关制度等); 

  3、新建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的自身建设 

  1、优化社区工作者结构,每个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5人,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每4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人员; 

  2、社区工作者的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并为他们办理或接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统筹解决社区开展工作必要的工作服务用房,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350平方米,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4、财政保障社区正常活动经费和日常开支经费。 

 (五)市民教育 

  1、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 

  2、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含进城务工人员)。 

  (六)体育设施与体育活动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不得晾晒衣物等,设施无破损、无占用、专人管理维护到位) 

  2、积极开展全面健身活动;拥有晨晚体育锻炼活动点(广场、街心公园等)5个以上,每个社区建有健身路径、乒乓球场(室)等体育设施;(提供场地名单、照片等) 

  3、建立体育组织(协会、社团)并经常开展活动(年度不少于12次),每千人拥有4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七)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设施完好,正常开展活动。(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有活动记录、有照片,放置开放时间标识牌) 

 (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有一所养老机构,70%以上的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九)药品安全 

  建立安全协查制度,配有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 

  (十)基层综治工作 

   1、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等综治基层组织健全; 

   2、社区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并充分发挥作用;(有展示、有台账) 

   3、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调处治安问题。 

  (十一)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在农村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成效明显。(有评比、表彰、展示等) 

  (十二)创建工作氛围 

  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不定期开展文明宣传活动。 

  四、工作步骤 

  根据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1月~20172月)。成立文明县城创建组织,充实镇创建办力量,理顺运行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职责和任务,签订文明县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解读指标,释义标准,层层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县城创建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3月~20175月)。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项创建整治活动;对照标准自查,查找差距、及时整改。 

  (三)巩固提高和验收阶段(20176月~2017 10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区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继续完善文明县城创建各项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对照标准开展模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省文明办调研、暗访、明查和综合审定。                              

  五、工作要求 

  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任务艰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咬定文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成立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责任分工负责。各责任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县城相关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推进等工作。实行文明县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与主要责任单位签订《创建文明县城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把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镇干部的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二)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镇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推动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帮助解决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分解任务,共创共建。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见附件2),把创建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环节,不留一个死角,不存一个盲点,实现共创共建全覆盖。 

  (四)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加快推荐文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创建活动。 

  (五)定期督查,整体推进。镇督查组要认真落实 “周督查、月评比、季考核”的督查制度,完善反馈和交办督办流程,及时对重点事项进行交办、督办、会办,并进行阶段性的考核验收,做到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对各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暗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运用新媒体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态势。 

  (六)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会议动员、培训讲座、编发全民倡议书、宣传手册以及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工、青、妇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明宣传活动;学校要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荣八耻”等文明礼仪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学习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创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华埠镇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名单 

      

  附件: 

    

  华埠镇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埠镇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汪启明 

  副组长:李四古、余 速、郑利洪、周志华、曾国平、郑 凯、洪金亮、童小鹏、杨伟光 

   员:张 剑(镇市场监管分局局长)、丁志刚(镇综合执法分局局长)、丁文胜(镇中心学校校长)、丁如瑞(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叶小刚(镇环卫所所长)、 璐(枫树底社区主任)熊成莲(横街社区主任)、汪晓华(东岸社区主任)、余其军(华阳村书记)、张 云(华一村书记)、方汪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创建办,余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利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方汪懿、邓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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