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列入2017年度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等资金补助名单的公示

2017-12-18 信息来源: 县残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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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残疾人康复和推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16】57号)《关于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政策的通知》(开残字【2016】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将浙江鑫松树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到2017年残疾人就业安置奖励,开化县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等6家列入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项目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残联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实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4日

联 系 人:县残联  汪志宏

联系电话:13587114744

 

 开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2017年残疾人就业安置奖励分配表

序号企业名称安置或超安置人数补助资金(万元)企业性质
1浙江鑫松树脂有限公司206.12工疗(辅助性就业)机构
2浙江晟辉科技有限公司10.612按比例就业
3浙江泰康制药有限公司10.612按比例就业
4开化县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10.612按比例就业
5开化县精工铸造有限公司10.612按比例就业
6开化华盛制鞋有限公司10.612按比例就业

合计9.18
    说明:辅助性就业企业每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助;按比例就业每超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助,最低工资标准1530元。


2017年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运行补助经费分配表

序号机构名称补助资金(万元)
1开化县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开化欣安医院)10
2开化县阳光家园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10

合计20


开化县2017年残疾人居家照料(庇护)中心运行补助经费分配表

序号乡镇机构名称 补助金额(万元)
1桐村镇开化旭东卡片来料加工厂(开化王畈残疾人居家照料中心)5


开化县2017年县级残疾人居家照料(庇护)中心试点单位资金补助分配表

序号乡镇机构名称补助资金(万元)
1芹阳办事处开化丽丽服装来料加工厂残疾人居家照料中心3
2大溪边乡开化欣杭服装有限公司残疾人居家照料中心3
3苏庄镇开化县苏庄镇富户村残疾人居家照料中心3


合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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